银保监会摸底保险公司代理人分级分类管理情况
(记者 黄蕾)上证报记者今日获悉,近日银保监会向14家中资、外资保险公司下发《关于调研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分级分类管理情况的函》,摸底上述保险公司代理人分级分类管理的情况与经验。 据了解,此次收到书面调研通知的14家保险机构包括:中国人寿、平安人寿、太平人寿、新华保险、友邦保险上海分公司、陆家嘴国泰人寿、中英人寿、中德安联人寿、人保财险、国寿财险、华泰财险、美亚保险、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以及安联保险。 “这些公司基本上都是在代理人管理上做得比较好的机构代表。”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,此次调研包含四项内容:公司针对代理人销售产品的分级分类管理情况及相关制度;公司针对代理人从业状况的分类管理情况及相关制度;公司对代理人分级分类监管的政策建议;外资公司提供本国或地区的代理人分级分类管理情况及制度资料。 实际上,对代理人分级分类管理的提法,并非首次出现。据了解,代理人规模比重较大的省市及保险公司,早在多年前就开始探索实施代理人分级分类管理制度。 业内人士透露称,在此基础上,代理人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有望从个别城市、个别公司试点向全国铺开。此举将有利于提高保险代理人的专业素质,促进保险销售队伍的转型升级,及时防范、化解风险并引导保险机构稳步探索保险营销体制改革。 不过,有业内人士指出,关键还是在于政策要沉下去、落实下去,不仅要政策推动,更需机构配合,从自身做起。按照代理人从业资质等级高低,将之与产品销售和薪酬收入挂钩,既能促使代理人提高素质,维护市场秩序,也有利于树立保险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,乃至改善行业的整体面貌。 (编辑:西双版纳站长网) 【声明】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,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本站立场。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,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!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