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avaScript对象探讨
由于JavaScript的灵活性,可以让每个人按照自己的习惯进行编写代码.有函数式的编程方式,也有现在用的较为广泛的对象字面量.由于面向对象的出现,JavaScript刚开始的函数编程也逐渐演化为类式编程方式.现在我对几种比较熟悉的编程习惯进行简单的说明: 1.对象字面量:
具有JavaScript特色的一种编程方式,以类为单位含有属性name,方法setName和getName.调用方法比较简便person.setname('R'),this由此至终均指向person,person的属性与方法均不私有,可以进行调用. 2.prototype构造器调用模式
3.利用匿名函数进行函数编程
类的出现,其中一个最大的好处就是降低了全局变量的出现,但是如果你依旧习惯于函数式编程,没关系,只要创建一个匿名函数,进行闭包,就可以再里面进行函数编程,也不需要担心全局变量的出现.如上所看到的var name;在匿名函数外部是无法调用的,然后利用外部的变量来调用内部的函数,或者是变量.可以借此创建私有变量和私有方法. 4.类式编程(不知道取什么名)
与对象字面量很相似,其不同之处在于抛开了this,和可以对方法与属性进行私有.调用方法与对象字面量基本一致. 5.方法链
jQuery就是一个最经典的方法连库,如果还不懂方法链是什么,看看这个例子:
本人比较熟悉的就是这几种方式了,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特色,所以方式也是说不尽的.但是借此,我想探讨以下几个问题: 1.有关于this指针 在建立多种类的时候都用到this,可是this的作用究竟是什么,而其实this在重用和继承上起着很大的作用.我们先看看一个关于继承的例子:
然后在建立一个Children类,并集成Person的所有方法和属性:
这就是继承,然后我们看个简单的函数重用:
就在一个类里,this却指向2处地方,有时这样总会让人觉得困惑.刚学习的人更会被this弄的晕头转向.而稍稍改变一下写代码的方式:
这样一下来,代码可以更加的清晰了.所以编写代码的时候应该考虑好究竟今后的用途,还有能否重用.如果明确了不进行继承或是重用,个人觉得应该尽可能的避免使用this,更有个比较常出现的问题.如下:
前面讲过,若果不写成var p = new Person();p.setName('tom');该类里的this将会直接指向Person.prototypel.这种错误在编译时,还是运行时都不会报错.有时会造成让人很头痛的问题.所以在编写代码时,我总是很慎重的选用this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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